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間。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圍包括:在民間長期口耳相傳的詩歌、神話、史詩、故事、傳說、謠諺;傳統的音樂、舞蹈、戲劇、曲藝、雜技、木偶、皮影等民間表演藝術;廣大民眾世代傳承的人生禮儀、歲時活動、節(jié)日慶典、民間體育和競技,以及有關生產、生活的其他習俗;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的手工藝技能;與上述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場所等。
非物質文化產品是什么?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即非物質形態(tài)的、有藝術價值和歷史價值的東西,如民俗活動、文化習俗、表演藝術、歲時活動、人生禮儀、民間競技、傳統知識和技能、少林武術、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制品等。
非物質文化構成包括?
1、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2、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3、傳統技藝、醫(yī)藥和歷法;4、傳統禮儀、節(jié)慶等民俗;5、傳統體育和游藝;6、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什么是非遺傳承?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簡稱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huán)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chuàng)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激發(fā)人類的創(chuàng)造力。
公約所定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以下方面:
1、 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
2、表演藝術。
3、 社會實踐、儀式、節(jié)慶活動。
4、 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
5、傳統手工藝。